清明(三)

清酒佳肴坟前祭,
地下先人能感知?
养育之恩深似海,
纵是白首难忘记。
有缘来世似为子
割股温席表心迹。
焚香拜土悔已晚,
尽孝双亲尚在时。

清明祭祖,中华传统美德。然而曾亲自目睹,有“孝子贤孙”。亲人在世,为锱铢银,升斗米,视双辛如仇敌。父母西去,却美酒佳肴,虔诚供奉,可笑至极,虚伪可耻。

留下评论

通过 WordPress.com 设计一个这样的站点
从这里开始